很多人觉得
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
放个杂物没什么
其实不然
户门以外属于公共区域
不能擅自占用
公共区域的环境需要
大家共同维护
清拥塞,更是清心防、拆误解
清理楼道杂物的过程
物业有着难以言说的“心累”
通知通告张贴,您无视
上门规劝制止,您驱逐
最终强制清理,您愤怒
但是没办法
为了小区的安全
清理杂物物业必须加以管理
楼道内堆放杂物
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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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阻碍通行道路,容易发生绊倒摔伤等事故。
2、影响整体环境、邻里关系,降低居住舒适度。
3、容易丢失物品,造成财产损失。
4、杂物堆积占地,影响保洁工作,导致清洁工作不彻底。
5、老鼠蚊蝇栖息和繁殖的场所,病毒和细菌存在的根源。
6、杂物多为可燃物,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7、发生险情,直接影响到人员的疏散、逃生及救援。
业主家门口堆放垃圾杂物
违反了哪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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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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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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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物业在此号召广大业主朋友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也为了城市的文明形象请您及时清理自家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勿拿生命当儿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附:摘抄自物业观察,欢迎关注其公众号!侵删